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接受林澤鋒辭去海南省第七屆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職務的決定
(2023年11月24日海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林澤鋒的請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海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決定:接受林澤鋒辭去海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職務,報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林澤鋒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相應終止。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職名單
(2023年11月24日海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免去:
唐誌強的海南省人大常委會法製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職名單
(2023年11月24日海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決定免去:
倪強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職名單
(2023年11月24日海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
陳祥軍為海南省監察委員會委員。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3年11月24日海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
林芝靜為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盧靜華為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陳玫伊為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未鋒為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吳美為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吳羅南為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傅萍為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蔡瑩為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王海剛為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林琳、簡暢、羅勇為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於泓的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蓋曼的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劉嘉的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孔繁鴻的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未鋒的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王好的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陳海珍、周永高的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職名單
(2023年11月24日海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免去:
周果果的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3年11月24日海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
馮孝科為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免去:
李昊昕的海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職名單
(2023年11月24日海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
鮑穎焱為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劉小倩為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審判員。